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基层治理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社区专职工作者1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高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职位一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其中,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关于岗位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的说明: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1986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40周岁,指1981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关于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3周年的说明:
工作经历3周年是指截止2022年5月6日(报名第一日),累计担任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的时间已满3周年(即36个月)。
关于招聘范围中“高县户籍”的说明:
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登记户籍在高县各镇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高县在编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9.近三年党员民主评议被评为不合格的人员;
10.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考公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高县庆符镇东升大道9号楼2楼201室城乡基层治理股)。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1寸);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加分情形的须提供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需提供任职社区所在镇党委出具的工作证明,截止报名第一天还在职在岗的需提供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5.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行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
2.笔试加分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本科为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为社会工作专业或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同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
3.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在二甲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岗位选择
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工作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关于递补
在体检、考察、岗位选择和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和体检、考察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高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与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和面试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和面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考:
1.7天内有国内疫情A类地区或B类地区中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省指挥部对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按A、B类分类)。
2.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有轨迹重叠的人员(含已确定的高风险场所暴露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
4.考试前48小时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认定评估后不适合参加考试的人员。
5.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无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候考、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因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 (http://www.ybrc128.com/)、“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353373
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
2022年5月6日
附件1:高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序号 | 职位 | 职位代码 | 选聘范围 | 年龄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高县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位一(二类社区) | 202201001 | 高县户籍 | 35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可放宽至40周岁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无 | 沙河镇赛金社区2名、月江镇福溪社区1名 |
2 | 高县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位二(三、四类社区) | 202201002 | 高县户籍 | 35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可放宽至40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无 | 嘉乐镇广乐社区1名、来复镇宜庆社区1名、复兴镇兴新社区2名、落润镇玺润社区2名、可久镇永兴社区1名、胜天镇长盛社区1名。 |
备注: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
2.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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