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司法局
关于2019年下半年凉山州司法行政机关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下半年凉山州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下半年司法系统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的通知》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6.569分。我州普格县司法局行政管理职位(职位编码31190079)未达到该成绩,按规定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0年5月24日(星期日)早上8:00
2.体检地点:西昌市(具体地点于体检当日另行通知)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四)体检收费标准
按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每人420元左右;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现金)。
(五)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7:40前到达体检医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工作人员将于体检当日早上7:00短信告知体检医院。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日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6.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7.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二、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体检前每日进入“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打卡个人健康情况。体检当日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体检期间请考生自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3.如考生在资格复审时登记的电话号码有变动,务必于5月15日前告知州司法局政治部。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5.如有自愿放弃的,务必于5月15日前将《自愿放弃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州司法局政治部。
未尽事宜,请与州司法局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834-2162154;传真:0834-2171509
附件:《2019年下半年凉山州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司法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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