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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关于四川省司法厅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8-31 16:43:38 阅读:1118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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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四川省司法厅本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查看入面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 9月15日9:00-12:00,13: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5楼509室)。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本人应携带《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近期彩色证件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由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后的面试工作暂定于2020年9月19日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5.请广大考生留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司法厅官网相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六、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或责任追究。

七、其它

1.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积极主动配合现场防疫工作。

2.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3.为避免影响面试,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市或者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未尽事宜,请与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联系,咨询电话028-86748790。

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