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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乐山定向乡镇公务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8-31 18:14:06 阅读:1641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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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乐山市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请考生本人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成绩查询”专栏)查询。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地点: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一楼103室(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审查材料:

1.优秀村(社区)干部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一份。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考生(含在全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由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的人员),由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证明材料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具体职务,并加盖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4)担任村第一书记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任职期满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证明材料1份(须注明是否为贫困村或纳入我市“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5)享受放宽年龄的考生须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优秀工人农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一份。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优秀工人需出具截至2020年6月3日,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合同及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优秀农民需出具截至2020年6月3日,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相关工作经历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镇(乡)党委印章。

(6)考生工作地不在我市的,需同时出具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一份。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已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注明服务期满的具体时间、工作表现、有无不良社会反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印章。

(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0年6月3日前退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艰苦边远县(区)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的证明材料;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区)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除提供在编在职证明材料外还需注明从事脱贫攻坚工作的地点和起止时间。

(7)退役士兵须提供在部队服役、且2020年6月3日前退役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享受放宽年龄的考生须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请自备现金零钞)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

(六)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公告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审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密切关注。

三、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进入资格审查教室和面试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教室、面试考点、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为避免影响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乐山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三)温馨提示:面试、体检等环节都需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管。

联系电话:0833—2487564。


附件:
乐山市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