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及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就我市2020年下半年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了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集中报到地点
(一)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
(二)公安机关:2021年1月31日(星期日)上午8:00,达州市公安局大门口(达州市通川区永安街8号,达州市博物馆后面)。
三、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证件不齐者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测评的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考生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四)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取消考录资格。
(五)体能测评过程中,如遇下雨等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六)根据防疫要求,提前准备口罩、健康绿码(中高风险地区的请准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五、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参照《关于2020年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和《关于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请各位考生严格按规定执行。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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