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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2-24 09:11:53 阅读:887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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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1. 体检时间: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

2. 体检地点:体检当日早上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请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于2021年2月26日早上7:00到南充市委大院内(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8:00,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体检当天主动出示健康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者方可进入体检,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笔试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公安局1号门(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二段72号)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体检费500元/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附件: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