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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成都市邛崃市面向全国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3-15 14:30:33 阅读:1425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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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招聘(选调)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2021年面向全国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选调)事业人员10名。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全国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岗位及人数

招聘(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邛崃市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此次招聘(选调)拟聘岗位为邛崃市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选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招聘(选调)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邛崃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8.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3月18日9:00至 4月1日17:00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对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

报名网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照片后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上传照片并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应聘人员应在“最高学历”栏后注明是否为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个人简历”栏填写历年年度考核结果等信息)。

以上程序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若对信息填写有误、不完整、不准确需进行修改的,可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更改报名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选调)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选调)主管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选调)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4月2日前将《应聘资格审查表》(电子版、扫描件)及以下材料扫描件(考察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lsrsrc@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命名: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同时提交学信网查询的学历信息截图)、学位证(同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的学位信息截图)、相关证书(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扫描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1份。

2.由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身份编制类别、现所在单位名称、现任职务层次或聘用岗位等级、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3.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能力水平的相关印证材料(例如发表的文章、起草的优质文稿、取得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鲜章)扫描件1份。

4.按身份提供最近一次的岗位等级聘用表或干部任免表或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加盖主管部门鲜章)扫描件1份。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资格初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招聘(选调)主管单位于2021年4月9日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

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六、考核

(一)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

(二)时间地点

考生于2021年4月10日在邛崃市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选调)主管单位通知。考生考核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选调)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无法调减或取消的,考生考核成绩应不低于75分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公开招聘(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选调)人员,拟招聘(选调)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选调)的,在报经成都市事业人员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和聘用手续。

(二)招聘(选调)人员应在招聘(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选调)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四)招聘(选调)人员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后,须与招聘(选调)单位签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聘岗后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配合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绿色)或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绿色),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0077)。

十二、其它

(一)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28-887912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附件:邛崃市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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