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在泸州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的工作中,古蔺县公安局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三)职位(职位编码43004008)1名考生自动放弃政治考察资格,该职位出现空缺。根据《公告》的规定: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录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拟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须体能测评合格,且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3.08分)。
本次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领取体检通知书
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1年4月7日上午9:00至12: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段112号市公安局后楼305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8日上午7:30前到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段112号)一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报到,参加体检,无因疫情防控等特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提供四川天府健康绿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现场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规定地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以及来自国(境)外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2021年4月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4.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5.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6.考生须自行准备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7.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附件:泸州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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