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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机关临聘人员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2-26 17:19:02 阅读:1302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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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机关临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易尚教育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范围:愿意从事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泸州户籍人员。

  二、招聘岗位:办公室文秘新闻信息岗位。

  三、招聘人数:1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或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轻度残疾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

  4.招聘对象应有良好语言表达能力,擅长文字材料写作工作和熟悉残疾人工作。在同等条件下,招聘对象为中共正式党员、轻度残疾的大学毕业生、镇(街道)残联专干、村级残疾人联络员的择优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违法违纪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临聘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泸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泸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地址见附件)。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泸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聘用考试。

  六、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写作。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初步定于2021年1月17日上午)。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全额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在泸县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见附件)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个人负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泸县残联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待遇

  1、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经泸县残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县残联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基本报酬待遇按2800元/月计发,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购买“五险”社会保障待遇、绩效考核奖励等相关待遇。试用期间达不到本单位要求,随时解除合同。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830-819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