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及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达州市2020年下半年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三轮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公告》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各依次递补”的规定。参加第三轮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2021年4月14日早上8:0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详见附件2)集中报到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用。
考生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体检结论之日起2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再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四、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400元(自备现金)的标准于体检当天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体检,并准备一张两寸证件照。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保管。若未按规定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视为违纪,终止体检,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根据新冠肺炎防控的要求,请参加体检的考生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通申领“防疫信息码”,体检现场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咨询电话:0818—2106315。
附件:
1.达州市2020年下半年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第三轮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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