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副科级领导职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宜宾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宜宾市按正县级管理的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现任按正科级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且任职1年以上的人员。中央驻川企业或省属企业在宜的,比照市属企业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现任在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的人员,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到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任职资历可放宽到事业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②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③拟调任到艰苦边远地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00至9月8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考试调任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包(以压缩文件形式rar或zip格式)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2021年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
3.资格初审。市直选调机关、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21日至24日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对取消职位的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组织测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旬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和面试。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持《2021年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市直选调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限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市直选调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各考察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体检
体检由市直选调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市直选调机关、县(区)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
(六)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为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经市直选调机关、县(区)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任职
市直选调机关及县(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拟任职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统一公示,拟任职人员名单同步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期
选调公务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调任单位对调任对象德才表现、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选调公务员在任职后应接受统一组织的任职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报考者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年龄截至2021年9月1日。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二)本次选调考试、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均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上进行公告。
(三)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各选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8225337;
监督电话:822133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982119775、19102603571。
附件: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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