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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更正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11-05 14:08:53 阅读:716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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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同意,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详见《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工作能力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 www.njpta.org.cn)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办公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37号7楼)。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3.《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字纸质档双面打印2份、电子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接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请保持电话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通过微信公众号“内江国家调查”适时公布。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内江国家调查”公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内江国家调查”公布,并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1.身份证原件;

2.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

3.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函,意见函需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和职位排名通过微信公众号“内江国家调查”适时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2:1确定考察对象。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择优确定拟调入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后,按规定组织拟调入人选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遴选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

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照《四川调查队系统人员调配工作流程》上报有关资料,逐级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调入条件的,不予调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入,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入。因公示不合格或审批不通过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纪检组举报。

2.本次公开遴选由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纪检组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 2211072

监督举报电话:(0832)- 2211099(纪检组)

附件:

1. 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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