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工作力量,拟面向全市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公安法制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警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及以下;
二、遴选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三级警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及以下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毕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通过公安执法资格高级考试;
3. 地方公务员(参公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公安系统人民警察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 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根据审批通过的遴选方案,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遴选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遴选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西华路二段72号601办公室)
3.资格初审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初审: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南充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④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职位计划。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心理素质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综合成绩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1.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 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同笔试同步进行,采取上机测试,测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 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③《南充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贴上照片;
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市公安局另行电话通知。
3. 面试
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面试时,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情况,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和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调入。经公示无影响调入的,经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在遴选全过程,考生须自觉按规定配合做好遴选工作组织部门进行的疫情防控措施。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报名、考试(笔试、面试)等环节当天提供2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四)咨询电话:0817—2800630。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17-2801305
附件:
1.南充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咨询微信:17380436671 加入讨论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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