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十四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测评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考)调计划
面向全省公开选(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
(一)公务员(参公人员)12名;
(二)事业人员28名(教育类7名,卫生类6名,综合类15名)。
三、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内符合公开选(考)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县(市)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4.县(市)或乡镇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需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专业技能人才和特殊岗位需要可适当放宽;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调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4)所从事工作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中有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考)调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黑水县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报名方式:
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邮箱:1358802798@qq.com。
事业人员:报名邮箱:253358741@qq.com。
(二)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黑水县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如实填写。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盖有鲜章的《报考信息表》扫描件(格式不得改动);
(2)《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后(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
(4)照顾困难(含团聚工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是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由父母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身边确无子女照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二是其他特殊困难需照顾的,须提供病历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三是夫妻异地分居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由双方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5)专业技能人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确定面谈考核人选
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按设岗数1:2确定面谈考核人选。在报考考生中,照顾困难(含团聚工程)、专业技能人才、选调生考生优先确定为面谈考核人选,不足的由报考同岗位的其余考生依据个人工作经历确定人选。没有达到面谈考核人选比例规定的岗位,照常组织面谈考核。
(三)资格复审
确定为面谈考核人选的报考考生,于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谈通知书,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谈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谈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场、参加面谈考核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入场扫码等。
五、综合测评
测评采用面谈考核方式。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3日内开展面谈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等执行,同时进行尿液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黑水县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组织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得进入考试调动下一环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方式)。
八、拟调人员确定
经综合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黑水县2021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定。
九、公示
经审定同意调动的人员,在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3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县纪委监委(电话:0837-6722371)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予以调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调动资格。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选(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考)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6722371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考)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黑水县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837-6918811(中共黑水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837-6722833(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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