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排名
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公开考试转任职位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但笔试违纪、零分者除外)。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具体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022年1月8日9:00至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
(四)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份(经所在单位和同级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如考生系选调生,需签字注明“本人是某年录用的选调生”。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登记表、任现职务(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五)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开考试转任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公开考试转任机关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缺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22年1月8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考生资格复审当天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资格审查和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资格审查和面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2.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泸考生,需提供本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泸考生,需提供本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提供本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需提供的人员准备),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和面试,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和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资格审查和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带至临时观测点进行个案预判后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泸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泸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参加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资格审查考生在资格审查前应签署《叙永县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30—6228116。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排名
2.2021年下半年叙永县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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