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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内江司法行政系统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2-02-07 10:04:15 阅读:1556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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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相关精神,现将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内江职位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除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合格等情况以外,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具体名单附后)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市司法局5楼503政治部(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2号附26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一)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于2022年2月14日17:30前结束。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1.《202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司法行政系统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科组织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

内江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科0832—2038718

六、疫情防控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四)为避免影响资格复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内江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复审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复审地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在资格复审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

(七)考生应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后果自负;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内江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内江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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