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易尚教育

微信号:yishang

02865227334
2021年下半年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面试安排相关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2-02-11 09:39:39 阅读:1222 分享至:
四川公务员备考课程四川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进入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来自中国内地和澳门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1)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2)面试前7天内有直辖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考生(不含中高风险地区);

(3)面试前7天内有非直辖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不含中高风险地区);

(4)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以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6)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以下考生须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以采样时间为准;须提供载明采样时间的纸质版报告,下同)才可以参加面试:

(1)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考生;

(2)面试前14天内有本土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3.其余考生均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可以参加面试。

(二)来自国外、香港和台湾的考生,面试前应至少提前21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一)款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面试通知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其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候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三)请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8:30时,关闭考场大门,未进场考生不得进入,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已进场考生在面试候考室入闱,经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无误后,填写《面试考生登记表》。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将个人物品(含备考用品)放到候考室指定位置。

(五)考生面试顺序由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抽签时只能抽取一次、一签,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面试作弊,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面试后再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由考点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考生参加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候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在面试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8-61888765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0日


加入讨论交流群了解更多相关公考信息:点击加入

欢迎关注四川人事招录网,本网站主要汇总转载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试信息,可以微信公众号搜索“四川人事招录网”添加关注,及时掌握公考资讯!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