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省比选商调流入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省范围内(涪城区除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名额及岗位
比选名额:1名。比选岗位为一级科员。参选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比选商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本次比选商调流入人员在涪城区的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参选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参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参选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参选人员自负。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4.应具有3年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经历。
5.应具备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比选商调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参选人员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照要求传至指定邮箱:mysfcqjwzzb@163.com,邮件标题请统一使用“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机关比选商调流入+姓名+岗位代码”的形式规范填写。参选人员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17:00(收到邮件时间)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请参选人员网上报名时按顺序提交以下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机关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公务员报名表》扫描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鲜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4)有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5)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公务员登记表)。
(6)中央、省、市纪委监委抽调参与审查调查的文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1-6顺序排序,清晰、完整地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为确保材料清晰度,所有扫描件均不用拍照方式代替。
岗位比选人数与实际参选人数之比不低于1:3。资格审查情况按程序及时反馈参选人员。
五、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设置量化标准量化打分+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量化标准量化打分
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同步开展量化打分,按照打分结果进行排位,岗位按照1:2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后,量化打分结果清零。
(二)开展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当天,请参选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机关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有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5)加盖档案复印鲜章的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
(6)中央、省、市纪委监委抽调参与审查调查的文件复印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鲜章)。
请参选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察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实地考察参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参选人员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由涪城区纪委监委机关商涪城区委组织部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开展考察。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比选商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涪城区纪委监委机关报涪城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调动
确定拟调动对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参选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比选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拟选资格。
(二)从事比选商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816-2240345。
咨询电话:0816-2508367。
报名邮箱:mysfcqjwzzb@163.com。
十、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机关负责解释本公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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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机关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公务员岗位表
附件2: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机关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3: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机关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公务员报名表填表须知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纪委 绵阳市涪城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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