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考调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其中行政单位4名,参公单位2名,事业单位32名,具体情况详见《雷波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事业人员身份;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 月11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和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
4.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雷波县委组织部和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雷波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雷波县锦城镇水巷街19号。
(三)报名事宜:报名时,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雷波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事业人员聘用文件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编制卡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2张;
8.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9.《岗位表》中有其他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四)缴费
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笔试报名费50元。
(五)岗位调整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须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调整。调整公告于2022年12月15日前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报考者,于2022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考调其他环节还需使用,请妥善保管。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笔试地点:雷波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排名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调全过程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的情况,确定拟调入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坚持“编制对等、薪随岗变”的原则,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与回避
考调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考调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考调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雷波县纪委监委:0834-8821131
雷波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4-8821546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4-8821176
相关事项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和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调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8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省、州外返雷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3天内3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州内西昌市、昭觉县、盐源县、越西县、冕宁县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3天内3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州内其他县(市)考生持本人考试前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12月16日的防疫健康码(绿码)(截图彩色打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截图彩色打印)、纸质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体温检测准备。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有本土疫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的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雷波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我县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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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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