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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 时间:2023-02-08 16:12:56 阅读:477 分享至:
四川公务员备考课程四川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时间及安排见《体检通知书》,请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招录机关将电话联系并发放《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责任自负。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咨询电话:(区号0831)

宜宾市委组织部 8225337

宜宾市公安局 2228032

宜宾市司法局 8226739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2337422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2169833

翠屏区 8221050

南溪区 7855702

叙州区 6206188

江安县 2600085

长宁县 4628953

高县 5230533

筠连县 7915454

珙县 4065671

兴文县 8823073

屏山县 5720735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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