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充实工作力量,市政府办公室拟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5名。
(一)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详见职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3月6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广安市政府办公大楼1023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3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报名时需提供: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4.如有获奖情况可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如有以第一作者身份的署名文章或撰写的领导讲话稿、工作汇报、调研报告等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岗位和需要,经研究同意可按比例缩减遴选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2023年3月15日至3月16日(工作时间内)到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未按规定领取笔试准考证则视为放弃。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等事宜将公布于广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an.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开展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为2:1,也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本单位。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工作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参照新规定执行。
市政府办公室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顶岗试用期间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后,市政府办公室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调人员。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调动。
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按要求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举报和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826—2131995。
五、本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337818。
附件:1.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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