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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料的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4-08 11:59:15 阅读:629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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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务员局、自贡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现将递交加分材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条件

详见《公告》。

二、递交时间

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40

三、递交地点

自贡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606办公室

地址:自贡市汇川路1001号

电话:0813-4702035

四、携带资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中:

1、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第(3)、(4)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及时办理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公示,期限为7天。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确认加分。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贡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30日

原标题:中 共 自 贡 市 委 组 织 部自 贡 市 公 务 员 局自 贡 市 公 安 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1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