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简称"参公人员")1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发布,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体范围详见职位表):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包含社会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此类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以上),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19年9月18日前退役、办理录用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按照职位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应为同一层次。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受到信用联合惩戒,限制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泸州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本公告中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5日1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26日18: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5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泸州人事考试中心(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职位调整
职位录用名额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叙永县、古蔺县的职位可放宽到1:3。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将报名时填写了"同意调整到其他部门相同或相近职位"的考生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因无法调剂的或填写了不同意调剂的,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网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11月10日9:30时关闭。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预计为2019年11月9日-1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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