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 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阿坝州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须满2个服务期),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5年)以上、2019年9月18日前退役、办理录用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面向阿坝州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在编在岗的阿坝州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录范围
"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州外户籍考生在我州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户籍。
"阿坝州生源地"是指: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阿坝州。
"全省"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生源地为四川省(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四川省)。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需根据职位要求的藏语语种,在进行网络报名前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及资格初审),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阿坝县、若尔盖县、壤塘县职位的报考者能适应高原气候。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分别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66名。具体招录机关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阿坝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 18日至 24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其中: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必须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合格后,方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口语测试
藏汉双语职位的口语现场测试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 21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藏语口语测试;
2.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藏汉双语职位,口语测试地点在报考县(市)及报考单位驻地县(市)委组织部。
马尔康市委组织部:0837-285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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