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秦利华等45名已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并合格的考生进行拟录用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程序。公示时间为7天(8月8日-8月14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干部群众如有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纪委监察委、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电话:2499150、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电话:2499205)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乐山市公安局
2019年8月7日
原标题:关于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lspta.com.cn/newsDetail/3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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