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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4-09 09:30:55 阅读:1086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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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将面试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总成绩及排名

面试人员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2,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到(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028)38168528。

(二)体检对象。

各职位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附件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由医院收取);

2.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

4.为顺利进行体检,请考生体检时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5.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原标题: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附件下载:

1.体检须知

眉山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附件.zip

2019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1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