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全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人员配备需要,本次拟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共计17名,一类岗位,即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通讯员2名。
二、岗位需求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需求;
4.年龄18—30周岁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6.复员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有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应聘通讯员岗位的,具备一定的文字、摄影能力和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优先考虑。
(二)岗位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通讯员(2人)
(1)限男性;
(2)年龄18—30周岁(身体条件特别好的可延长至35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填写《应聘报名表》。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所需资料
报名地点:
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前锋区永前大道1000号)。
所需资料:
应聘者须本人前往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
②《应聘报名表》纸质签字版;
③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
④1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需同时提供JPG格式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⑤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的有关资料(如退伍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⑥最近3天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得到入职通知的人士需提供)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四、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及聘用等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聘用环节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通知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送达。
应聘人员经各环节考核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五、工作地点
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
六、相关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消防员试用期工资1700元。
正式录用后待遇:
①政府专职消防员:3250元【基本工资1700元+岗位工资400+生活补贴100+全勤奖300+月考核工资最高500元+年经济补偿金3000元/年】/月
②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发放
③工作满一年后,增加20元/月工龄工资,工龄工资随工作时间增加而逐年递增。
2、工作期间单位依法缴存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统一购买保额100万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一份。
4、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实行“两严两准”(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每天轮班驻勤;每月安排休假6天。
七、有关声明
本次招聘由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任何培训,请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及电话:杨忠宝(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18782676119
广安市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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