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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协兴园区关于夏季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通告(18人)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7-21 16:01:06 阅读:1303 分享至:
四川公职考试交流群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协兴园区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格(见附件1);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3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协兴园区管委会办公楼121室(广安区协兴镇清平街124号)。

联系电话:0826-2990978,联系人:金茜。

(三)报名方式:填写《协兴园区2020年夏季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和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上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免费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按自动取消报名处理。

2.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文处理能力、事件处置能力、园区经济发展知识、时事政治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

(二)面试

1.人员确定。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纳入面试。如在面试之前遇参考人员明确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二)体检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

八、聘用管理

(一)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用工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考察试用环节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协兴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相关待遇参照园区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协兴园区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6-2990066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职位表

          2: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