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光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成立于1989年,按照武胜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光明集团2021年整合全县29家国有企业,组建成为武胜县属唯一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现有资产总额141.55亿元,下辖企业9家,参股企业4家,员工1000余人。光明集团秉持“建设全省一流产业发展组团,打造全市县属国有企业发展标杆”的中长期发展理念,经营范围涵盖投资、地产、建设、能源、环保、交通、文旅、零售及农业开发等领域,初步形成能源环保、文旅康养、农业开发、交通运输、城乡投资以及商超运营六大主要产业板块,着力将自身打造成为创新型、资源型、技术型和实体型的区域综合产业集团,实现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主管1名。
一、招聘职位和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法务主管1名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类相关专业,年龄25岁-53岁;
2.取得律师执业资格A级证书,3年及以上法务工作经验;
3.熟悉合同法、经济法、民商法、公司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沟通协调与团队合作能力,工作严谨,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三)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法务工作,完善法务管理基本制度和流程,动态监控其执行情况;
2.负责审核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合规性和合法性;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为公司的内控体系提供法律支持;
3.审核集团涉及法律法规的合同、文件、往来函件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核和执行跟踪,组织审核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的重大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
4.配合业务部门对投融资项目进行法律可行性评估、尽职调查及法律咨询,为公司的投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支持;
5.负责公司各类诉讼案件的处理、进度把控,各项诉讼前的调查取证和诉讼后的出庭应诉等系列活动;
6.负责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保障,保证决策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7.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8.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9.负责与政府各级司法机关、法律事务职能部门联系和协调,维护相关方关系;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与面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和聘用等阶段。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报名材料发送至15563996@qq.com邮箱或到集团公司办公楼2楼(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东环路233号)人力资源部现场填报。
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户籍本、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荣誉证书以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投递后,均不退回,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光明集团党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与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三)统一笔试与面试
光明集团党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组织对应的笔试程序;根据笔试结果和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名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的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由光明集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按指定的项目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集团公司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外公示5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光明集团集体研究同意,与公司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本次公告由四川光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晓林
联系电话:18090523882
四川光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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