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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泸州龙马潭区关于考聘教育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7-10 11:46:22 阅读:2089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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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现就龙马潭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1名,招聘职位、职位数及职位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1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招聘对象2应具有中级(指中小学一级教师,下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考生只需满足招聘对象1或者2的条件即可。

本次招聘对象不包括龙马潭区内在编教师,龙马潭区内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年龄:招聘对象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招聘对象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学历及专业:招聘对象1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对象2报考高中学段的教师须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初中学段的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的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有岗位均要求专业对口。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四)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学段的教师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学段的教师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学段的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的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以资格证书记载为准。

(五)回避规定: 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龙马潭区金带路173号)。

4.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5.报名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一份(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上须签“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满足招聘对象1的考生不提供);

(3)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自荐材料一份;

(5)龙马潭区内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一份(附件3)。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作职业资格要求,但在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应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将予以解聘。

报名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凭健康绿码递交报名材料(不接受委托报名,健康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6)报名注意事项: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②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③“是否同意调配”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不填写视为“不同意”;④招聘对象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考核测试通知书》,确定进入考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当场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聘的整个过程,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岗位编码20200101采用结构化面试;岗位编码20200102-20200117采用说课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2.所有参考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则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

3.成绩并列的考生予以加试。

4.考试入场时,考生须凭健康码入场,。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进行公布。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进行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聘用第一年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高职低聘(以占编聘用文件的落款时间为起点,月对月计算),第二年起按聘用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直接、过程直接、结果直接,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等过程必须有纪检人员在场参与;

(四)对违反直接考核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报考者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绿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二)本次考生的面试考务费、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

(三)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新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须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区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061  0830-2522083

监督电话:0830-251825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函(区内民办学校教师提供).docx

附件4:国家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rar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