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四川省社科联”)本次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单位名称 | 职位 名称 | 职位编码 | 遴选 名额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 成绩 | 职位 排名 |
四川省社科联 | 综合 | 20290077 | 1 | 魏 娟 | 9091210206601 | 66.5 | 1 |
朱洪丹 | 9091210201628 | 65 | 2 | ||||
邓利芳 | 9091210302310 | 65 | 2 | ||||
袁 梅 | 9091210208214 | 62 | 4 | ||||
文翠萍 | 9091210205325 | 61.5 | 5 |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9:00—12:00。联系电话:028-64236370。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社科联3楼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科联街19号)。
四、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2020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在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由考生本人参与重要选题调研所撰写的调研文稿或本人撰写的能够反映其文字功底的文稿,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文稿为xxx所写或主笔,属实”,落款:xx年x月x日),反映文字功底的文章应是通过总结、提炼,创作性地提出相应思路、思考的文章,简短的工作通讯信息不作为依据。
5.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请各位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4.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因递补人员在《2020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上的联系电话留存有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
1.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为避免影响面试,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市或者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4.资格复审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审查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工作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审查条件的考生,安排继续进行资格复审;不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由工作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生复审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社科联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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