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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巴中市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巴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1-20 16:22:05 阅读:940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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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巴中市检察院系统202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资格审查递补时间:2021年1月26日-27日

地点:巴中市人民检察院611办公室(巴中市兴文经开区通州大道12号)。

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准备以下材料:

《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照片1张、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还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2.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3.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三、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详见附件。

四、疫情防控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必须按照巴中市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巴中市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巴中市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从巴中市检察院侧门(停车场入口)进入,配合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等防控工作,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

五、信息发布

2020年巴中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巴中党建网(http://www.bzswzzb.gov.cn/)、巴中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bzsjcy.gov.cn/)公告。

未尽事宜,请考生电话咨询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咨询电话:0827-7893031。

附件:2020年巴中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排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