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及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就我市2020年下半年政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首轮面试资格审查结果及做好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轮面试资格审查结果
根据招录单位提供的资格审查情况,现将首轮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
首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详见附件2)。
三、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9:00至18:00。
四、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一)法院系统: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大厅(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
联系人:宋远权;电话:0818-2252609。
(二)检察院系统: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299号市检察院办公大楼406室)。
联系人:陈亚岑;电话:0818-2181010。
(三)公安系统:达州市公安局八楼810办公室(达州市通川区永安路8号)。
联系人:龙京君;电话:0818-2115015。
(四)司法系统:达州市司法局政治部办公室(四川省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达州市市政综合楼11楼1113-1室)。
联系人:汤修勇;电话:0818-2146141。
五、面试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202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一)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二)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三)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四)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面试资格审查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无异常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市职位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资格审查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确定时间为准,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首轮面试资格审查结果
2.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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