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8月8日10时前,通过微信进行面试确认。操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sichuanshuiwu。
(二)在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下方菜单“查询咨询”-“公务员招录”,进入专题页面后点击“面试确认”,按照指引要求完成面试确认。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如有变化,可在页面进行变更操作。
放弃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8月10日18时前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下方菜单“查询咨询”-“公务员招录”,进入专题页面后点击“放弃面试”,按照指引要求拍照上传经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提交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8月12日10:00至18:00之间,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scswrsc@aliyun.com。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提交材料”(例: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张三提交材料)。邮件附件为包含以下两类材料的压缩文件:一是资格复审材料;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组织开展面试工作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请将所有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
(一)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限本地户口或生源报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
(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见附件3。
2.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见附件4。
3.微信小程序中“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考生8月12日防疫健康信息码截图,操作方法见附件5。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虚假,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本人面试准考信息,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面试准考信息,在面试前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务员招录”专题页面查询、截图打印。
(二)面试报到地点
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成都市建设北路一段7号)。面试地点及乘车方式见附件6。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8月1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成都市滨江东路266号)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我省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再次提供当天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面试前考生所在地区疫情防控等级因突发事件提升为中高风险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二)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三)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由考点统一提供)。
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成都市疫情防控规定,自行了解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面试考点。
联系方式: 028-86655001(电话)
17358627668 (手机微信号)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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