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邮寄材料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1月2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hw_rsc@126.com。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1月28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hw_rsc@126.com;或传真至022-24103402。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邮寄材料审核
请考生于2021年1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海委机关(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龙潭路15号,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人事处,邮编:300170)接受书面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学生证、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从小学填起)、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地点和联系人;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
邮寄材料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证明材料已收到。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未进行书面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等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我单位。
3.联系电话:022-24102436,022-24102406
传真:022-24103402
联系人:杨老师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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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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