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入围国家医疗保障局面试考生确认参加考试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1月29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rss@nhsa.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XXX(姓名)确认参加/不参加国家医疗保障局XXX职位面试”。
(三)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同时发送以下个人信息相关材料(未注明特殊格式的文件均要求为PDF格式,打包为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主要包括:
1.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像素清晰,大小1M以内,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2.身份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格式为word文档,贴好电子版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2)。
5.本(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情况说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7.考生需按照具体身份,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函(详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备案。
(四)确认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5),由本人签名,于2021年1月29日11:00前传真至010-89061354或发送扫描件至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相关要求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料复审,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
我局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于近期在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10-89061429
附件:
国家医疗保障局人事司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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