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7月27日,世界银行对外发布了《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改革驱动力与未来改革机遇》专题报告。世行报告认为,中国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在建立改革协调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动国际国内改革经验双向交流等方面创造了成功经验。
报告系统总结了近年来中国在开办企业、获得电力、办理建筑许可等多个领域推出的具体改革举措,为全球其他经济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借鉴,推动全球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报告同时指出中国改善营商环境还面临一些挑战,并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
【权威点评】
近年来,中国以参与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为抓手,大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全球排名持续大幅提升,在2019年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中位列第31位。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被采信的改革数量位居全球前三,已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来激发市场活力。“一网通办”“减证便民”“一律取消”“降费缩时”……越来越多的城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先手棋,频频见诸报端的这些热词。
深化改革
为企业松绑、为创新助力、为公平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放管服”改革在神州大地激荡开来。国家层面大刀阔斧推进,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坚决砍掉各种“奇范”证明,尽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如“最多跑一次”“一枚公章管审批”“不见面审批”“一门式一网式”等,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这场上下联动的行政体制改革,实现了政府机构和运行机制的华丽转身,使经济社会活力竞相进发、财富创造源泉充分涌流。
数据说话
据统计,2019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2377万户,平均每分钟有超过40户诞生;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3万亿元,企业负担得到大幅减轻;推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131项,缩减比例达13%,放宽了企业进入的领域。今年1-7月份,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但是我国每日平均新增市场主体6.4万户,其中企业平均每天增加2.1万户,净增1.1万户。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已经达到了1.32亿户,其中企业达到了4110.9万户,分别比去年年底增长了6.7%和6.5%。这些数据,集中反映了近几年持续推进的商事制度改革红利在逐步释放,培育了创业热情,激发了市场活力,释放了发展动能。
继续前行
习近平同志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近年来,尽管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相对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短板。当前,世界经济深刻调整,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同时,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更加迫切。面对国际国内新形势、改革发展新任务,我们需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精益求精,继续下大力气、啃硬骨头,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优化政务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针对目前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各种堵点、痛点、难点,需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特别是要在优化政务环境上下功夫。应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制度规范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成果。
优化服务环境。营商环境优不优、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应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聚焦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面临的严重困难,明确改进措施,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化解服务企业中的“肠梗阻”问题,全面提升服务企业的精准性、时效性,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服务平台体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和畅通证照办理、办税、银行开户、接入电力等事关企业投资经营的关键环节,增强网上办事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让服务措施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
优化市场环境。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打破阻碍统一市场运转的体制机制障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广“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遵循市场规律,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坚决破除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各种体制机制弊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增添动力。
当前,尽管面对复杂严峻的世界经济形势,但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必将更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基本盘增加更多稳定力量。
【延伸阅读】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和政策、市场等“软环境”,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投资、经营、管理决策,对企业能否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破除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蕴藏的巨大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商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在加强监管上做“加法”,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近几年,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要通过打造好权力瘦身的“紧身衣”,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再到如今的“证照分离”在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全覆盖试点;从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简化经营场所登记,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从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年检改年报,到减少工业产品许可……一系列制度改革落地有声。目前,全国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企业注销推行“一网通办”和多部门协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种类由24类压减至10类,对31种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认证,27种产品转为企业自我声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大幅精简合并,特殊食品许可简易变更时间大幅压减,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完成全流程整合,纳入25类69项检查事项。
在加强监管上做“加法”,关键在于让权力在法定框架内运行。一方面,要建设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就必须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的程序,要做好监管机构的自我监督和自我提升。因此,夯实法制建设基础,是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的必要之举。今年1月1日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从国家层面确立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重要指引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目前,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推进部门联合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涵盖了35个抽查领域,74个抽查事项,实施了跨部门联合抽查。在做到“利剑高悬”的同时,更要做到“无事不扰”,减少抽查次数,规范抽查过程,方可给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实实在在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要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对工作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相关数据,查找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措施,推广工作经验。通过摸准“堵点”、打通“痛点”,通过提升服务效能和便利度,来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7月2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指出,要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应用;及时总结推广企业电子印章应用的典型经验做法。
【重点关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这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一)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优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实现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
(二)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三)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抓紧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
(四)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研究对诊所设置、诊所执业实行备案管理,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对于海事劳工证书,推动由政府部门直接受理申请、开展检查和签发,不再要求企业为此接受船检机构检查,且不收取企业办证费用。通过在线审批等方式简化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
(五)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将保留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等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提升机动车流通透明度。督促地方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注册地设置的不合理规定,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入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2020年底前优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车型目录发布程序,实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次申报、一并审查、一批发布”,企业依据产品公告即可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六)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放宽对连锁便利店制售食品在食品处理区面积等方面的审批要求,探索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合理制定并公布商户牌匾、照明设施等标准。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向小微商户收取的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和条码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手续费,严禁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前提下,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
(七)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企业提前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企业进行“概要申报”且海关完成风险排查处置后,即允许企业将货物提离。在符合条件的监管作业场所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推行查验作业全程监控和留痕,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陪同查验,减轻企业负担。严禁口岸为压缩通关时间简单采取单日限流、控制报关等不合理措施。
(八)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实现港口、船代、理货等收费标准线上公开、在线查询。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涉及的监管证件原则上都应通过“单一窗口”一口受理,由相关部门在后台分别办理并实施监管,推动实现企业在线缴费、自主打印证件。
(九)进一步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相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授权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十)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将相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员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改革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便利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加快推动劳动者入职体检结果互认,减轻求职者负担。
(十一)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简化失业保险申领程序。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保障安全卫生、不损害公共利益等条件下,坚持放管结合,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
(十二)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统一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标准,推动实现封闭场地测试结果全国通用互认,督促封闭场地向社会公开测试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简化测试通知书申领及异地换发手续,对测试通知书到期但车辆状态未改变的无需重复测试、直接延长期限。降低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申请条件,压减资质延续和信息变更的办理时间。
(十三)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等供给。围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鼓励地方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等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在条件成熟的特定路段及有需求的机场、港口、园区等区域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规则,推动公共交通、路政管理、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四)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十五)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强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
(十六)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提高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数据更新频率,提升系统智能检索功能,推动实现商标图形在线自动比对。进一步压缩商标异议、驳回复审的审查审理周期,及时反馈审查审理结果。2020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
(十七)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对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或撤销。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十八)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政策效果评估为重点,建立对重大政策开展事前、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政策更加科学精准、务实管用。
(十九)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更多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二十)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各地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县级政府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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