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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结合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经研究,现将考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0年7月30日—2020年7月31日;
地点: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19楼;
咨询电话:028-86279665;
考核当天联系电话:13881929366。
二、考生准备资料
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考核通知书》参加考核,进行现场检录(即签到及身份核验)。身份证遗失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应提供由公安系统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上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具体安排
(一)考核日程安排
具体岗位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检录时间 | 考核时间 | 考核岗位 |
7月30日(星期四) | 8:20—8:40 | 9:30—10:30 | 资金计划岗 |
7月30日(星期四) | 11:10—11:30 | 12:00—17:00 | 会计岗 |
7月31日(星期五) | 8:20—8:40 | 9:30—12:00 | 资金管理岗 |
7月31日(星期五) | 12:20—12:40 | 13:30—17:00 | 业务政策岗 |
未到检录时间,考生不得进入考核工作封闭管制区域。待检录时间到,方可按现场指示牌及考务人员指示进入指定区域检录、候考。检录时间结束仍未到场进行检录的考生,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生注意事项
1、现场检录、候考和物品存放、就座等事宜须严格遵照现场考务人员引导,遵守考场纪律。
2、考生应将个人携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关机并交考务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任何电子或纸质等形式的资料进入考场。
3、考核顺序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不得私自交换、涂改或伪造签号,违者取消考核资格。
4、考核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完成考核的考生须在指定地点休息,待同一岗位参考考生全部完成考核后,方可统一离开考场。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核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前到达考场,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ºC)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核,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为避免影响考核,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核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核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场检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六)考核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考核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此次考核,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考生在考核前应签署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核资格,终止考核;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核结果查询
考核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将在考核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门户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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