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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都江堰市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支教定招)公告》相关规定,现将都江堰市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支教定招)笔试成绩、原件校验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2020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支教定招)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原件校验地点: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紫荆城对面)。
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
4.应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②学位证书、③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签定),④非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2018、2019、2020届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后考证”,原件校验时可暂不提供,但一经聘用需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予以解聘),⑤岗位要求为师范类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经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须提供由服务所在区(市)县具有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⑦执国外及港澳台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⑧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完成学业、发放证书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专业一致,如不一致,不予聘用)。其中①②③为必要提供依据,④⑤⑥⑦⑧为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或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依据。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原件校验,并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依次递补人员另行公告,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的不再递补。
(五)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其他: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面试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
附件:2020年都江堰市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支教定招)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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