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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南充市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9-15 09:32:00 阅读:2705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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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干部人才队伍,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文件精神,南充市顺庆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现就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区属事业单位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名,教师2名。详见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本次考核招聘,属以上《通知》规定情况的高校毕业生,相应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后,应当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资格证,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人员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 9 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2020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区属事业单位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266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政工股(南充市顺庆区政府2号楼2—12办公室);教师在南充市顺庆区教科体局602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南充市顺庆区教科体局分别对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区属事业单位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教师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讲课和技能测试,其中讲课占70%,技能测试占30%。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区属事业单位面试由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地点以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地点以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教师由南充市顺庆区教科体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地点以南充市顺庆区教科体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评分结果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考核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区属事业单位体检由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教师由南充市顺庆区教科体局负责组织,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教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复查在首次体检后三日内进行,由拟聘人员写出书面复查申请,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以及聘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持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通过审核确认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和《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文件精神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违者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违规违纪均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0817-2243377

南充市顺庆区教科体局:0817-2235950

监督电话:0817-2234329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