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攀组通〔2019〕18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区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0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2020年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一般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或服务期、合同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7日至11月20日的工作日时间。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下载《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730360553@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后一周内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或电话确认(0812—6671338)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选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另行通知。
(三)考核
招聘单位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报经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报经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0年高校毕业生须在学校官网通知时间前、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西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西区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区外其他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0812—5503272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812-6671338
附件:
1: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xls
2: 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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