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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成都市“蓉漂人才荟”农林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作者:yslyl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0-10-10 17:39:59 阅读:1016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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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深化高校科研院所用人机制改革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成人社发〔2016〕58号)规定及2020“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工作要求,结合我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基本情况请在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官网(http://www.cdnky.com)查看。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0“蓉漂人才荟”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2020年、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所获专业和毕业学校名称及资格证书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手续。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2020年10月10日起)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官网(http://www.cdnky.com),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

(二)报名(2020年10月11日-10月21日)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截止时间10月20日17:00点)和10月21日重庆大学现场报名并行的方式进行。凡符合《2020“蓉漂人才荟”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本单位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1.网上报名:2020年10月11日-10月20日(截止时间10月20日17:00点),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上自行下载填写《2020“蓉漂人才荟”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详见公告要求)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774618055@qq.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

2.现场报名:2020年10月21日重庆大学,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同时现场校验原件,收取个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报考者需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

①《2020“蓉漂人才荟”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④相关证书、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2020年10月21日-10月29日)

网络投递简历报名的考生和在重庆大学现场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10月21日到重庆大学现场审核原件(初审)或在10月23日-25日(截止时间10月25日17:00点)到成都市农林科学院人事处办公室审核原件(初审),10月28日-29日由院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资格人员复审后,择优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回蓉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进入体检人员由我院通知并组织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2021届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监察审计处028-82746545

五、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院在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刘语欣

联系电话:028-82746507、028-82746538

详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农科路200号

邮编:611130

附件:

1.2020“蓉漂人才荟”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2020“蓉漂人才荟”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