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要求,现将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人数及注意事项
1.同一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高于3: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2.同一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7会议室(地址:贡井区南环路庞大汽贸政务大厅综合楼7楼717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方式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要求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按网络提示打印)、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和相关资料(如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整理归纳为3份,报名信息表放首页),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执行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规定。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缴纳现金,自备零钱)。
2、对完成缴费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3、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1年1月5日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温馨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自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地点。
4、为避免影响资格审查,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当天提供7天内(12月2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资格审查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6、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资格审查地点时,现场签订《2020年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如实反映本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贡井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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