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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公招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作者:yslyl 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1-04 14:20:37 阅读:1273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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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叙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笔试排名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考生本人的笔试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排名、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资格审查。1月8日12:00第一次递补资格审查截止,1月8日18:00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截止。

(二)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市场(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一楼)

(三)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合格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递补要求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资格审查单位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与资格审查单位保持联系,并密切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递补资格审查公告,获得递补资格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递补,逾期不参加递补的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五、面试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特别提醒:根据《公告》规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六、疫情防控

(一)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详见《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人社局:0831-7822849

宜宾市叙州区卫健局:0831-6200842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