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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乐山市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作者:yslyl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1-05 11:10:23 阅读:1258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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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犍为县委关于实施“金犍菁英”工程的意见》(犍委发〔2019〕1号)精神,现就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及条件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所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2日

2.报名方式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应聘者下载填写《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与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及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规格为295*413px(300ppi))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然后打包该文件夹并通过本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至电子邮箱:qwedu_hr@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名信息”(如:2101语文教师张三报名信息),因邮件主题未按规定命名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22日24:00(暂定),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依据)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过程中可根据审核情况要求应聘者提供其它补充材料,未按要求如实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资格复审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解除聘用的关系的材料原件。

(三)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形式为微型课试讲,试讲内容由考官在考核当日确定,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

考核时间在资格复审公告中告知,考核地点在资格复审结果公告和考核通知书中告知。

(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确定体检人员

在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告。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公告,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的应聘者待毕业后统一组织体检。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犍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女性应聘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提出延期申请后,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进入体检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应聘者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其余应聘者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本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产生的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21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本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聘用

1.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序,拟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学校。选择岗位的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由领导小组在剩余招聘学校中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后果由相应应聘者自行负责。

2.聘用

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动。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

符合《中共犍为县委关于实施“金犍菁英”工程的意见》(犍委发〔2019〕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1.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者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考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3.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中共犍为县纪委监委:0833-4221259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422229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除招聘公告外的所有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或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应聘者在招聘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所有递补环节均只递补1次。

3.报考者务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注意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见相关环节公告。

4.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221344

中共犍为县委党校:08334221564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503

犍为县教育局:08334239710

附件:1.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