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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四川省公安厅公招面试资格审查安排公告
作者:yslyl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1-12 09:32:48 阅读:1084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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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笔试总成绩,现将四川省毒品监测技术中心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详见附表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月14日(周四)上午9:00-12: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公安厅老干部活动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2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公安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参加,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考生,必须书面出具委托材料(注明委托人身份信息),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公安厅将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电话通知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防疫要求

1.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本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当天,提供成都卫生健康部门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3.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四川省毒品监测技术中心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公安厅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