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程序,现将派遣李燕花同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遣工作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号)办理派遣手续。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办理派遣前需将档案调至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查询地址:https://service.scrc168.com/docsearch/,若档案未在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请与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并及时办理调档事宜(电话:0837-2828681、0837-2833852、0837-283385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请与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办理调动手续。
办理派遣手续时,考生须出具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
二、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拟聘用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拟聘用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拟聘用人员进入派遣工作场所,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派遣工作场所。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拟聘用人员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拟聘用人员,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派遣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拟聘用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派遣工作场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派遣期间,拟聘用人员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派遣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拟聘用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37-12333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379710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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