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大力推进一流教育强区建设,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面向全国(国家规定不得引进的区域除外)。
二、引进对象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
省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校长及知名教育管理专家人才5名,学段学科不限。
(二)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
中小学在编教师20名,具体招聘学校和名额详见《青白江区2021年面向区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体检合格。
3.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
5.年龄条件。高层次教育人才年龄在48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年龄在45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高层次教育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必须具备区外中小学在编教职工身份,其中,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编内任教经历不低于三学年(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7.高层次教育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教学专长的教师;
(2)省、市特级教师(校长);
(3)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4)省、市优秀校长及知名教育管理专家人才。
8.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区(市、县)级政府、党委或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在区(市、县)级及以上赛课中获得一等奖、地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省级赛课三等奖及以上的。
9.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已在青白江区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本人可直接到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报名或通过快递邮寄材料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凤凰大道便民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13楼,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收件人:向老师,电话:028-60305033,邮编:61030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①《青白江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育人才报名表》(一份);②本人自荐书(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荣誉证书、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核面试。通过快递资料方式报名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带上相关资料原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未参加现场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验证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应聘教师的考核为试讲 现场答辩的综合考核方式组成,应聘校长及管理岗位的采取现场考核答辩。考核成绩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考部门再次组织试讲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凡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进入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完成所有聘用手续。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凡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高层次教育人才在青白江区教育系统工作未满十年不得申请调动和辞聘,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在青白江区教育系统工作未满六年不得申请调动和辞聘,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十、纪律监督
为保证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622159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归青白江区教育局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028-60305033
附件:1.青白江区2021年面向区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岗位表
2.青白江区2021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报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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