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巴中市巴州区区级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巴中市巴州区2021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本次共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行政机关职位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13名,事业单位职位18名。具体单位、职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巴中市巴州区外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报考行政机关职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报考全额财拨事业单位职位的需工资福利供给渠道为全额财拨;报考差额财拨事业单位职位的需工资福利供给渠道为差额财拨或全额财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业务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履历等条件;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职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聘人员需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且已定级定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乡镇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报考城区街道和区级部门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2日9:00。报考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请将报名邮件发送至bzqgwyg@163.com,联系电话:0827-5229712;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请将报名邮件发送至bzqsgg@163.com,联系电话:0827-5237613。资格初审情况将通过报名邮箱反馈报考人员。
报名邮件需统一命名为“职位编码+姓名”,邮件中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规范填写的报名表。报考者根据职位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下载《巴中市巴州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其他相关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所设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等的扫描件。
本次考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与考调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考调职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1科,分值100分。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省市区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巴州党建网(www.bzqwzzb.gov.cn)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向巴州区委组织部书面提交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经相关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后的《巴中市巴州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网络报名邮件的原始资料。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2.面试。面试由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采取的面试方式需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同意后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职位考调名额和笔试面试综合得分,由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中有效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比例的职位,按照不低于同类职位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综合得分最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个人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调资格而出缺,可依次递补1次。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考调机关提出。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调人员,在一定范围集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出缺不再递补。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职务层次、职级和用人单位职级空缺等情况转任相应职级或保留级别待遇,事业人员根据个人原聘任岗位等级聘任到新单位相应层级最低等级。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记入干部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公告由巴州区委组织部、巴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巴中市巴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29131;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12380,0827-2633138
政策咨询电话:0827-5229712(巴州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0827-5237613(巴州区人社局事管股 )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巴中市巴州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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