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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成都市气象局所属一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一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5-20 16:44:37 阅读:929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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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气象局所属一家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气象局官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防雷中心为成都市气象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重大雷电灾害防护工程设计技术方案的论证;承担防雷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全市雷电灾害事故调查分析鉴定、防雷理论技术研究、防雷知识宣传、先进技术引进推广应用、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和雷击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气象部门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见附件1)的工作人员。

气象专业系列副高级职称是指取得《四川省气象专业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川气发〔2020〕46 号)中明确的天气预报、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综合气象观测、雷电防御、气象信息技术、气象教育培训、综合气象业务等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1年5月2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2.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科锦路980号成都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911室。

3.报名材料

(1)《成都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级技术职称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5.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综合评定和面试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综合评定和面试,由成都市气象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考核总成绩=综合评定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综合评定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21年6月9日至11日期间将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论文、课题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递交至成都市气象局(成都市温江区科锦路980号911室)。

2.评定内容。主要评定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着重思想政治状况、工作实绩以及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等。具体标准参见《成都市气象局2021年引进人才综合评定计分办法》(附件3)。

3.综合评定成绩公布。综合评定成绩、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请于7月13日在我局办公地公告栏查看或电话咨询。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2次,递补时间为首次发放《面试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评定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2次,递补时间为出现空额后7个工作日内。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网(http://sc.cma.gov.cn/ds/cd/)和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相关要求开展高级职称人才引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申请及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引进人才申请资格。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 询:成都市气象局人事处,028-87015869;

监督举报:成都市气象局监审室,028-84719445。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

十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度成都市气象局所属一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成都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级技术职称人才报名表

附件3 成都市气象局2021年引进人才综合评定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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